“崽卖爹的田不心疼”谁之错?
内蒙古科学器材公司是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下属的一国有企业,由于体制和管理上的原因,公司经营遇到了困难。2002年底,内蒙古科技厅决定对该企业进行重组。2005年9月23日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,该国企以净资产317万被39万贱卖售出,引起舆论哗然。(10月29日四川在线)
看了内蒙古这个国营企业,净资产达317万,却被一些人以39万就售出的报道,真让人心痛,真是“崽卖爹的田不心疼”!一个300多万的净资产的企业,被39万就轻易卖掉了,这么贱卖国企资产,这个中原委,其中猫腻,应该谁也能“猜”出个八九不离十。然而,让人疑惑的是:为什么上级部门的领导、政府职能部门,眼睁睁地让一个317万的企业就这样缩水到39万贱卖?
从上文中我们看出,内蒙古科学器材公司的被“贱卖”,是内蒙古科技厅做出的决定,是经过自治区国资委批准的,而记者查询得知,此宗“贱卖”中的关键人物“范德元”,不但是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,而且又是私营企业的法人代表,他在这桩转让案中,既是买方,也是卖方。由此一来,让国有资产317万从而轻易地完成到39万的缩水巨变,也就不奇怪了。
一人同时肩挑“公私”双职不稀奇,因为,有的人天生敢“做”敢“为”,贪心不足,稀奇的是在这宗国企转让协议中,非法低价协议转让国有资产之时,我们的职能机构,我们政府部门的监督作用那里去了?这其中不外有“崽卖爹的田不心疼”心理因素作祟外,难道说就没有其它的因素?
而在此个案中,就有一个明显的“法不责众”的现象使然。该国企之所以敢明目张胆地,以净资产317万变39万贱卖售出,就是吃准了“法不责众”的空白,使得像内蒙古科学器材公司这样一些单位,出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、公款私存、违规处置国资等问题,才会有如此多的人公然违规、违法,甚至结成“利益链条”,沆瀣一气,相互隐瞒、包庇,实行利益均沾,大搞集体腐败,由此成为吞噬国家和人民利益的“黑洞”。这种“法不责众”心理,不但给监督带来了难度,而且比其他任何腐败形式造成的危害更大,特别是在企业转型中,法律不健全,制度有漏洞,才给了一些像“范德元”似的腐败分子可乘之机。
因此,对于如此“贱卖”国企资产之事,对这种明显非法的“协议转让”,笔者认为:首先,应该追究那些将国有资产随意挥霍,变相送人的腐败分子刑事责任;其次,对于那些在国企转让中,“崽卖爹的田不心疼”的,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人,应追究其失职责任,让其为流失的国有资产“买单”,以此起到惩一儆百的作用,并警示、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。
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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